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关于展开中介机构2011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

  • 发布者:admin  2012-05-09 阅读次数:3866 【字体: 】  【关闭

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中介机构年检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齐鲁股权”)中介机构2011年度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中介机构管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制度要求,特制定齐鲁股权中介机构年检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促进中介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二)对已注册中介机构进行2011年度资格审查,形成中介机构择优劣汰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高中介机构业务水平,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二、组织部门

机构服务部

三、参检机构范围

在齐鲁股权注册备案,授予业务资格证书日期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的中介机构(133家)。

四、年检程序

(一)自查:中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查找问题,制订改进措施。

(二)上报:中介机构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准备年检相关材料,并将材料和齐鲁股权已经授予的业务资格证书上交齐鲁股权。

(三)审查:齐鲁股权收到材料后,审查填写是否规范,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对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四)结论:齐鲁股权根据审查情况,7个工作日内对中介机构年检资料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并做出相应处理。

五、年检材料

(一)推荐机构需要上报的年检材料

1、2011年度检查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3、参检机构推荐业务人员从业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少5人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其中通过《证券交易》、《证券承销与发行》、《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分析》各不少于1人。会计、法律专业人员各不少于1人,且具有不少于 3年本专业工作经历。相应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

4、注册资本金流向明细(须银行提供参检日期前3个月流向明细,账面余额符合齐鲁股权要求)

5、经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报告(设立未满一年的,可以最近一次验资报告替代财务报告)

6、从事齐鲁股权业务人员备案表(加盖公章。附件2)

7、从事齐鲁股权业务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附件3)

8、年检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附件4)

9、业务开展情况年度报告(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附件5)

(二)律师事务所需要上报的年检材料

1、2011年度检查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3、律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20人。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律师执业资格证2011年度任职资格检查合格)

4、从事齐鲁股权业务人员备案表(加盖公章。附件2)

5、从事齐鲁股权业务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附件3)

6、年检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附件4)

7、业务开展情况年度报告(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附件5)

(三)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上报的年检材料

1、2011年度检查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3、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会计师人数至少20人。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公章。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2011年度任职资格检查合格)

4、从事齐鲁股权业务人员备案表(加盖公章。附件2)

5、从事齐鲁股权业务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附件3)

6、年检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附件4)

7、业务开展情况年度报告(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附件5)

五、年检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4月1日—6月30日(各机构具体年检日期见附件6)

(二)地点:齐鲁股权机构服务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66号证券大厦三楼)

(三)方式:现场检查。由参检机构指派专门人员将年检材料和齐鲁股权已经授予的业务资格证书送至齐鲁股权。

六、年检费用

本次年检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有关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按目录排序,装帧美观、整齐。(封面制作参照附件1)

(二)各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等须提前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2011年度检查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齐鲁股权组织的年检。否则,齐鲁股权将不予受理。

(三)各机构严格按照《中介机构年检日程安排》参加年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年检的中介机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从事齐鲁股权相关业务资格。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参加年检的,需要提前向齐鲁股权说明情况,齐鲁股权将视具体情况延长其参检日期。否则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其业务资格证书废止。

(四)对年检合格的中介机构,齐鲁股权将为其换发新证书,加盖年检章,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对年检不合格的中介机构,齐鲁股权将暂停其业务资格,并责令限期改正。对规定限期未予整改的,齐鲁股权将终止其业务资格。

附件1  中介机构年检资料封面样式

附件2  从事齐鲁股权业务人员备案表

附件3  从事齐鲁股权业务人员信息表

附件4  年检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附件5  业务开展情况年度报告

附件6  中介机构年检日程安排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中介机构年检通知附件.rar